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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巴彦淖尔市2019年上半年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现场督办情况的报告

2020/6/25 10:10:00 人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巴彦淖尔市2019年上半年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情况的函》(中环督察函〔2019〕164号)收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我厅对巴彦淖尔市落实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认识情况

巴彦淖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巴彦淖尔市2019年上半年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情况的函》指出的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分别作出批示,要求针对问题持续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阶段性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先后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1次市长专题会议、5次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2019年8月25日,市大气办制定印发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12月5日,巴彦淖尔市政府召开2019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 10个方面提出了整改目标、任务及措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中央督察办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制定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严格整改落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污染防控情况

一是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进行严厉查处,督促整改落实。飞尚铜业将现有转炉收集烟罩进行了改进,杜绝了烟气外逸;乌拉特后旗泰华化工、新星化工已更换破损布袋,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杜绝烟气直接排放;亨泰工贸已更换破损布袋,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及封闭库;鸿富木业、合佳(实际为瑞嘉)泡沫厂已将生物质燃料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安装了VOCs治理设施,并对厂区散乱情况进行全面整理。在整治过程中举一反三,对同类型企业进行了集中查处整治,检查企业63家,对存在问题的20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是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临河区新华西街南侧型利轮胎厂已按“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取缔,生产场所实施“两断三清。按照“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原则,实施分类限期治理,对14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目前已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

三是推进集中供热减少散煤燃烧。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力度,2019年中心城区完成棚户区拆迁改造2500户、30万平米;完成平房区集中供热改造2380户、21万平米,两项共减少原煤散烧量1.46万吨。

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印发《关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城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城区部分类型车辆和国Ⅲ以下柴油车禁限行的通告》。建成机动车污染防治遥感监测平台。对散装成品油销售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检,查处不合格油品。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建立了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公安、工信等市直部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针对煤炭销售市场、建筑(拆迁)工地、高排放高污染车辆、企业无组织排放及“散乱污”治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了《巴彦淖尔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党委、政府等职能部门以及审判、检察机关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发改部门根据煤炭消费情况,积极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控制能源消费工作,按季度开展用能统计,分析能耗“双控”形势。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工作方案》,从产业结构、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节能降碳工作。

三是住建部门严格施工扬尘监管。要求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部制定了扬尘治理责任制度、编制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建立了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并公布了城区施工扬尘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扬尘治理工作。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砂石料场、商砼站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加大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提高道路机械清扫、雾炮洒水作业频次,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对重点区域的树木进行清洗,使花灌木、绿地长期保持湿润,抑制道路扬尘。

三、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同比下降。截至2019年11月底,巴彦淖尔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了6%。城区天气优良率同比下降了0.6%。各项指标平均浓度:二氧化硫同比上升8.3%;一氧化碳同比上升20%;臭氧同比上升3.6%;可吸入颗粒物同比上升3.1%;细颗粒物同比上升11.5%。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推进缓慢。截止现场督办时,巴彦淖尔市制定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还未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三)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落实还不够扎实。巴彦淖尔市印发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各项整改措施在落实中仍需加大行动力度,强化责任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紧盯巴彦淖尔市关于中央环保专项督察指出的大气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巴彦淖尔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污染防控、强化责任落实,固强补弱,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专此报告。

(联系人:刘成;电话:0471—4632340,187482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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