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我局行政执法科室和人员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具体实际情况,现制定辽阳市太子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辽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辽市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记录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和机构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坚持合法、客观、准确、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记录制度推行工作。
二、实施科室
全局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4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科室和机构,按照我市“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实施内容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进行实时跟踪记录的活动。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中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相关制度。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完善相应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并建立相关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应用等机制,报局法制和产业政策科备案。
2.规范文字记录。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有关文书、听证材料、检验鉴定结论、专家论证报告、内部审批材料、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对照我市“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电子信息格式等内容进行规范。
(2)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卷宗。积极探索执法文书和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严格按照《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并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
(3)各执法科室和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音像记录设备。
4.加强现场执法记录。行政执法科室和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对行政执法应当现场制作记录,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事后记录。除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和情况紧急,不能进行执法记录的以及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执法记录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在执法和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制作工作记录,写明无法记录的原因和依据,报备法制和产业政策科。
5.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6.强化记录实效。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全过程记录数据的分析,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7.发挥记录作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是对具体行政执法活动的客观记录,是系统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综合应用到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法治宣传、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方面,及时发现和改进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8.严格管理使用。对于形成的执法过程原始记录,行政执法科室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伪造、剪辑、删改。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过程原始记录不主动公示。形成音像记录后,执法人员要及时导出,避免覆盖、毁损。要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将执法案卷和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四、实施步骤
1. 启动部署阶段。组织召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动员布置大会,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台账。行政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在5月底前制定本科室和机构组织开展“三项制度”中的记录制度工作的细则,组织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情况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从8月起根据本部门的“记录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实施,并向法制和产业政策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已经形成的制度性成果等。
3.总结验收阶段。各执法科室和机构对本部门的“记录制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形成有做法、有成效、有经验体会、有不足和存在问题的总结报告。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在10底前将实施结果报到法制和产业政策科,汇总并按要求上报。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防范化解重大执法风险,确保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风险有管控、结果有考核。法制和产业政策科要加强对全局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
2.有序推进实施。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工作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法制和产业政策科要定期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推广。
3.加强条件保障。建立健全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科室和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的执法装备和经费,按照执法需要配置必要的音像记录场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
4.强化监督考核。各执法科室和机构要普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间、内容、进度和责任人,严格按完成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批评、依纪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