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千名干部百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21〕49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宣传和培训,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引导广大企业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加快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
加快工业固废减量化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对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在满足综合利用技术条件和要求下,积极推动煤矸石、废石、煤泥、废催化剂、陶瓷工业废料、铸造废砂、玻璃纤维废丝、尾矿以及不含危险废物的粉煤灰、冶炼渣、炉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废渣、废磁性材料、医药行业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三、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7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产品实施所得税、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实施,对煤矸石、尾矿、冶炼渣、粉煤灰、炉渣等固体废物排放征收5-25元/吨的环境保护税,并规定对相应的固体废物开展综合利用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对应税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要求,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21〕59 号)明确,对节材、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制造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200 万元。各级工信部门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规模化、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为加快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现组织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征集工作。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报废船舶、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及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可细分为研发、应用、推广三类,其中研发类是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用类是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设备;推广类是指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环境友好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工艺技术设备。
(三)请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根据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填报《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附件1、2、3),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各单位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等电子版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处。
联系人:吴春晓;邮箱:584280201@qq.com;电话:81821658。
附件:1.研发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2.应用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3.推广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4.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 1.研发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doc 2.应用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doc 3.推广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doc 4.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doc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