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8月6日,开封市发布《有关开封市工业领域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通知》,明确了2021年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业领域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领的办理对象、适用范围、办理程序等事项。
通知明确,此通行证的办理对象为工业企业和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单位运输车辆;原料、产品、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业运输车辆。适用范围包括开封市域内国省干道疫情防控交通服务站点(尉氏县境内除外)。
通行证申领企业在办理通行证时,应备齐携带相关材料,包括通行证申请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承诺书(承诺书要有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办人介绍信及身份证、登记备案表(相关格式可登录“开封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发车前将登记备案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kfs2021txz@163.com,以备沿途疫情防控交通服务站点核查,并到指定地点申领办理通行证。
此通行证按照属地办理、就近原则申领。市级申领办理地址为开封市市直单位综合办公区南门对面(原市畜牧局院内)省“万人助万企”开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5楼501,联系电话:037122581079;各县区申领办理地址为各县区“万人助万企”活动办公室。
按照通知要求,此通行证按照“3定”原则使用:定运输车、定驾驶员、定有效期,由工作人员在发放时填写,不得涂改;开封市本地车辆最长有效期为48小时,外地车辆为24小时;各县区发证部门需填写使用登记表(相关格式可登录“开封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或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每月将汇总的使用登记表、申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报省“万人助万企”开封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家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