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事故,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矿安〔2021〕4号文件精神开展全省高风险煤矿岁末年初包片督导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煤安〔2021〕16号),成立了由副厅长沈天良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自2月3日至3月底,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间断包片督导和明察暗访。
各工作组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井上下实地检查或突击暗访等方式,重点督导以下内容:一是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直接监管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联系包保,并每月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是否对研判为高风险的煤矿,派员驻矿盯守。二是各煤炭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一矿一组”的要求派出工作组进驻所属煤矿,蹲点检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各煤矿是否落实主体责任,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等重点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截至3月4日,共督导检查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8家、煤炭企业11家,抽查煤矿14处,查处问题隐患56条,提出建议24条。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