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规定,市节能监察支队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于8月至9月对我市3家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报告真实性和10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节能监察。现将监察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节能执法检查信息公示
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
2020年9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规定,市节能监察支队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于8月至9月对我市3家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报告真实性和10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节能监察。现将监察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节能执法检查信息公示
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