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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2020/8/28 13:10:00 人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全区工程建设定额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七)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指导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一)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二)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将标准定额处和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合并,设立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和行政审批处。

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的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工程建设定额。拟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张并对评价标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

行政审批处的主要职责:拟定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审核)制度、标准、流程。负责自治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住建厅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等内设机构承担的各项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办理、报送的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划入行政审批处。上述内设机构不再负责承办住建厅本级具体行政审批事项,根据需要继续承担相关专业技术审核、审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处、城市执法监督处、村镇建设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行政审批处。另设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本次公开部门决算共包括12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具体是:

  (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正厅级,行政单位。

(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副厅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四)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五)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六)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与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七)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八)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十一)内蒙古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十二)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除以上独立核算单位外,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还包括代编经费差额表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两个非税纳入预算管理单位。2019年由于转隶较2018年新增2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9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内财库〔2019〕1577号)要求,2019年度我厅部门决算报表由12个预算单位年终决算和二个非税纳入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的经费差额表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决算收入

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本年收入18042.8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1723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6657.62万元,项目支出经费10574万元。经营收入811.18万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5588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54399.0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24.39万元,其他收入59.95万元。同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比,2019年度决算总收入较预算总收入增加37840.63万元。主要是增加代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基建资金、将以前年度收取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纳入预算管理、经营收入增收和行政事业单位调整工资追加等原因所致。

(二)预决算支出

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本年支出180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7.62万元(人员经费6072.87万元,公用经费584.75万元);项目支出10574万元。经营费用811.18万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支出5890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4.44万元,项目支出50338.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25.49万元。同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比,2019年度决算总支出较预算总支出增加40865.3万元。主要是代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基建资金支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支出、经营费用和人员经费追加等原因导致较当年预算支出增加。

(三)预、决算收入支出差异原因

导致预决算收支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代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的基建资金年初无预算,全部是自治区政府研究确定后,由自治区财政当年下达预算指标,2019年代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的基建资金34353.75万元;二是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将自治区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以前年度收取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10000万元,由财政专户转入自治区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形成当年追加预算资金;三是由于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同年初预算变化较大,其中:2019年经营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214.31万元;四是正常调整工资,2019年底自治区财政追加职工调资和死亡抚恤等人员经费;五是预决算单位口径不一致,我厅有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的非税收入按要求纳入预算管理,部门预算中只反映这些单位的预算收支;部门决算,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决算报表中只填制数据差额表。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9,99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5,883.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92.23万元;支出总计59,999.8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473.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8.1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958.29万元,下降7.60%;支出总计减少4,958.29万元,下降7.6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代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基建资金比2018年减少;二是2019年经营收入等受市场影响资金比2018年减少;三是压减财政性资金所致。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5,88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99.09万元,占97.30%;经营收入1,424.39万元,占2.60%;其他收入59.95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8,90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4.44万元,占12.80%;项目支出50,338.18万元,占85.50%;经营支出1,025.49万元,占1.7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643.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244.88万元;支出总计58,643.9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12.4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532.36万元,下降7.20%;支出减少4,532.36万元,下降7.2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代建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基建资金比2018年减少;二是2019年经营收入等受市场影响资金比2018年减少;三是压减财政性资金所致。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831.55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31万元,占13.00%;项目支出50,316.24万元,占87.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0.25万元、津贴补贴809.59万元、奖金15.52万元、绩效工资821.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6.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6万元、住房公积金34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6.27万元、离休费187.75万元、退休费231.35万元、退职(役)费1.27万元、抚恤金219.16万元、生活补助69.65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并进行了缴费较2018年增加;公用经费56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47万元、印刷费15.29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8.74万元、邮电费39.69万元、取暖费27.77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43.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11万元、维(修)护费32.21万元、培训费26.77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4.04万元、工会经费60.42万元、福利费4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3万元,较上年增加56.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全区业务原因公用较2018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差旅交通培训等增加所致。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6万元,完成预算的7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9.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8万元,完成预算的79.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单位的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有所降低;二是我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三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4.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1万元,占15.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8万元,占84.3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0.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1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参加自治区政府组织就城乡建设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交流合作进行洽谈、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的交流进行洽谈1人次。较上年减少7.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2019年比上年减少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用,车均运维费1.95万元,较上年减少3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车改革后,单位的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有所降低;二是我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三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住建部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检查考核11人次。较上年减少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2019年比上年减少所致。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内政办发〔2014〕70号),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要求,对列入我厅部门预算的23个专项资金项目10574万元设定了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并要求绩效指标细化到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厅委托第三方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金额1057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其中委托第三方机构抽取5个项目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金额847.24万元。评价报告总体内容完整,资料详实,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充分合理,能够全面反应项目运行情况。评价报告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的合理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整体评价结果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1、建设大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第三方评价,从此次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结合被调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的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2019年度建设大厦运行维护费予以打分评价,最后得分为92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2、城市综合执法专项业务经费195万元

第三方评价,从此次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结合被调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的对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予以打分评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城市综合执法专项业务经费得分为82分,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85.72万元

第三方评价,从此次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结合被调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的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予以打分评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得分为91.5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4、监测运行经费250.52万元

第三方评价,从此次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结合被调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的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予以打分评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2019年度水质监测运行经费得分为92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5、散装水泥办专项业务费16万元

第三方评价,从此次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结合被调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真实客观的对内蒙古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2019年度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专项业务费予以打分评价,最后得分为92分,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6、其他部门项目,如:厅属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办公楼附属设施物业费等、建设事业发展业务费、项目评审及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经费、会议费、建筑节能、能效检测与测评业务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定额补助、网络维护费、数字化城管建设、住宅产业化促进业务费、自治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监督项目储备和数据库建设维护费等费用、日常运营经费、城市规划督察工作经费、室内装饰材料监审所检验费全部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此外,边境牧区厕所设施项目调整到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建设项目调整收回预算。

在全年预算执行中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住建行政运行成本,提升住建系统各项公共服务水平,总体绩效自行评价良好,达到和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任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厅属党支部党建活动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贺飞6611802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8.11 10 81.1% 8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10.00 8.11 - 81.1%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行规{2017}21号)确保厅属30个基层党组织主题、党员培训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等活动正常开展。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行规{2017}21号)确保厅属30个基层党组织主题、党员培训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等活动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党建活动开展次数 20 20次 20次 20 20

质量指标 活动合格率 10 ≥100 达成预期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预计完成时间 10 12月底 12月底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100% 达成预期目标 10 8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遵循党的领导、党员管理 15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循党的领导、党的管理 达成预期目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遵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 15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 达成预期目标 15 1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员及群众满意度指标 10 ≥85 达成预期目标 10 7

总分 100 100 90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建设大厦运行维护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昝学峰694594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0 300.00 300.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 300.00 300.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办公楼物业面积3万平方米整洁有序达标,垃圾得到及时清运;

目标2:设备有效使用率达到95%以上;

目标3:保证运行天数365天(即全年运转); 目标1完成情况:办公楼物业面积3万平方米整洁有序达标,垃圾得到及时清运,为办公人员提供优质的办公环境,同时不断提升办公的效率,为办公楼运转提供充分保障。

目标2完成情况:设备有效使用率达到95%以上,确保办公场所事故发生率为零概率,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

目标3完成情况:保证运行天数365天(即全年运转);保证物业保障时效在2019年内落实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运营维护办公楼物业面积 7.5 3万平方米 3万平方米 7.5 7.5

运营维护天数 7.5 365天 365天 7.5 7.5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发生率是否降低 7.5 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 达成预期指标 7.5 7.5

设备、设施有效使用率 7.5 ≥90% 90% 7.5 7.5

时效指标 物业保障时效 10 全年每天均能保障大厦有序运行 达成预期目标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300万 300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办公效率是否得到提升 7.5 较为有效提升办公楼的办公效率 达到预期目标 7.5 5

工作条件是否得到改善 7.5 改善工作人员办公环境 达到预期目标 7.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大厦整洁有序运行 15 经费的实施能够持续保障大厦整洁有序运行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公楼职工满意度 10 ≥90% 达到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2.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楼附属设施物业费等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昝学峰694594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00 35.00 35.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5.00 35.00 35.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为厅机关及厅驻楼单位提供后勤及保障工作,并承担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建设大厦水电暖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确保大厦正常运行,保障住建厅系统单位工作的顺利运行。 为厅机关及厅驻楼单位提供后勤及保障工作,并承担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建设大厦水电暖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确保大厦正常运行,保障住建厅系统单位工作的顺利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办公楼物业面积 15 3万平方米 3万平方米 15 15

质量指标 设施设备有效使用率 15 ≥98% ≥98% 15 15

时效指标 预计完成时间 10 当年完成 当年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不超过35万 35万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条件 7.5 较为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条件 达成预期目标 7.5 6

提升工作秩序 7.5 较为有效提升工作秩序 达成预期目标 7.5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公场所事故发生率 7.5 降低办公场所事故发生率 达成预期目标 7.5 6

设备故障发生率 7.5 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 达成预期目标 7.5 6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85% 达成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3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建设事业发展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文宇6945365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0 200.00 190.8 10 95.4% 9.54

其中:财政拨款 200.00 200.00 190.8 - 95.4%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大对盟市住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保证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业务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大对盟市住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保证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项业务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15 100% 100% 15 15

质量指标 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提升率 15 ≥60 达成预期目标 15 14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率 10 年内落实 达成预期目标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100% 100% 10 9.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为建设事业作出贡献 15 为建设事业作出较为明显的贡献 达成预期目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是否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15 较为明显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达成预期目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 10 ≥85% 达成预期目标 10 10

总分 100 94.04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评审及绩效评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建华6945201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2.00 52.00 22.55 10 43.37% 4.3

其中:财政拨款 52.00 52.00 22.55 - 43.37%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公开招标,对厅系统中的项目进行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公开招标,对厅系统中的项目进行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6类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15 6 6 15 15 受新冠疫情影响延迟,现在正在进行。

质量指标 绩效评价报告合格率 15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 按合同要求完成 按合同要求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率 10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5 符合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5 13.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财政资金预算合理化 15 符合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5 1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系统受益人员满意度 10 ≥85% 达成预期指标 10 7

总分 100 100 86.8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建华6945201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9 10 45% 4.5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9 - 45%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聘请第三方对全厅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目标2:形成内部控制体系。 目标1:已聘请第三方对全厅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目标2:已形成内部控制体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编制内部控制制度 8 1套 1套 8 8

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手册 7 1套 1套 7 7

质量指标 编制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 5 100% 100% 5 5

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指引手册适用所有处室 5 100% 100% 5 5

第三方资质达标 5 第三方资质为4A级以上 聘请的第三方资质为5A级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建立内控体系,以确保本部门各种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以及财务管理信息的准确完备 10 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管理信息准确完备 达成预期指标 10 8

预防与规避腐败等财务违规等现象的出现 10 预防与规避腐败等财务违规等现象出现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内部控制体系按照法规要求建设,提高全厅工作效率 10 提高效率 达成预期指标 10 8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10 ≥95% ≥90% 10 8

总分 100 100 88.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文宇6945365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0.00 110.00 105 10 95.45% 9.5

其中:财政拨款 110.00 110.00 105 - 95.45%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根据国务院《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城市管理和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所要保证的工作经费。 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培训督查次数 15 ≥2次 2次 15 15

质量指标 城管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提升率 15 ≥60% 达成预期指标 15 13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性 10 19年内完成计划工作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110万 105万 10 9.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执法规范率 15 ≥80%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是否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水平 15 较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水平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10 ≥85% 达到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2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会议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文宇6945365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00 8.00 8.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8.00 8.00 8.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召开的二类会议,会期两天,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年工作,参会代表有自治区政府领导,各相关厅局负责人,各盟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主要负责人,确保会议顺利圆满完成,实现会议目的。 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召开的二类会议,会期两天,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年工作,参会代表有自治区政府领导,各相关厅局负责人,各盟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主要负责人,确保会议顺利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年初召开会议次数 12.5 2次 2次 12.5 12.5

质量指标 会议参与率 12.5 ≥80% ≥80% 12.5 12.5

时效指标 会议召开时间 12.5 年内落实 年内落实 12.5 12.5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2.5 100% 100% 12.5 12.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传达行业政策 15 认真传达行业政策 达成预期指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政策法规条例落实 15 有效落实政策法规法例 达成预期指标 15 1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党员及群众满意度指标 10 ≥90% 达成预期指标 10 8

总分 100 100 93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建筑节能、能效检测与测评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陈久旺(石志亮)5305509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00 400.00 400.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0 400.00 400.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对建筑能效测评、建设科技推广、住建领域绿色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评价能力体系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与产品检测技术研究工作进行全面开展,推动全区建筑能效提升、住建领域科技创新研究及绿色技术应用,推进住建事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对建筑能效测评、建设科技推广、住建领域绿色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评价能力体系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与产品检测技术研究工作进行全面开展,推动全区建筑能效提升、住建领域科技创新研究及绿色技术应用,推进住建事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全区建筑能效测评面积 8 500万平米 500万平米 8 8

完成全区绿色建筑评价面积 8 50万平米 50万平米 8 8

质量指标 能效测评报告合格率 8 ≥80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绿色建筑评价合格率 8 ≥80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检测报告合格率 8 ≥90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时效指标 年度人进度完成实效 5 当年完成 当年完成 5 5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5 不超过400万 400万 5 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建筑能效水平 6 较为有效提高建筑能效水平 达成预期指标 4 3

提升建筑舒适性 6 有效提升建筑舒适性 达成预期指标 4 3

生态效益指标 年二氧化碳减排量 4 12.35万吨 12.35吨 4 4

年二氧化硫减排量 4 0.1万吨 0.1万吨 4 4

年粉尘减排量 4 0.05万吨 0.05万吨 4 4

年节煤量(标准煤) 3 5万吨 5万吨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节能减排效果 3 有效提高节能减排效果 达成预期指标 3 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达成预期指标 10 8

总分 100 9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白志钢628698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86.48 86.4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0.00 85.72 86.48 - 100% - 

其他资金 0.76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开展监督人员培训考核,提升全区质量监督人员责任意识、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目标2:开展全区工程质量(含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活动检查,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水平,打击虚假检测、违反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3:购买成熟监管平台使用权,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区检测全过程监管、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督,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提升监管效能。 年初设定的3项工作目标均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开展培训次数 4 ≥2次 3次 4 4

每次培训参与人数 4 ≥150人 ≥180人 4 4

工程质量检测覆盖盟市 4 东部6盟市 东部6盟市 4 4

采购研发监督检测平台 4 1套 1套 4 4

质量指标 检测监管工作质量达标率 5 80% 90% 5 5

培训人员考核合格率 5 80% 部分达成预期目标 5 3 其中2个培训没有考核合格率记录

信息平台能按期投入使用,合同关于稳定运行有相应要求 5 信息平台能按期投入使用,合同关于稳定运行有相应要求 达到预期目标 5 5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9 按时完成所有工作 达到预期目标 9 9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86.48万 86.48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 7.5 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 达到预期目标 7.5 6

项目实施提升执法力度 7.5 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执法力度 达到预期目标 7.5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是否减少 7.5 减少建筑质量事故 达到预期目标 7.5 6

是否建立起监督检查信息化系统,提升办事效率 7.5 建立监督检查信息化系统 达到预期目标 7.5 7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96% 达到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2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水质监测运行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文志3290272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6.00 262.42 262.42 10 95.08% 9.5

其中:财政拨款 276.00 250.52 262.42 - 95.08% - 

其他资金 11.90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1.供水:完成全区69个旗县、20个设市城市147座水厂,出厂水147个水样,106项检测指标;管网水:14项指标,267组样品、一次检测任务。

2.污水:全区111座污水处理厂,111个污水样品、19项检测指标,每年一次检测任务。

3.黑臭水体:全区13处黑臭水体,296组样品,4项检测指标,每年两次检测任务。 1.供水:完成144座供水水厂检测,有3座水厂停运或转为备用水厂

2.污水:完成109个污水处理厂水样检测,有2座污水处理厂划归工业污水处理,现不在住建部门监管范围

3.黑臭水体:完成46组样品,两次检测任务,部分黑臭水体断面枯竭,无法采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供水水厂检测完成率 5 147 144 5 5 部分水厂停运或转为备用水厂

供水水样检测完成率 5 360组样品,106项检测指标 360组样品,100项指标 5 5 根据督察要求,微生物六项指标受时效性影响,不作为检测项目。

污水水厂检测完成率 5 111 109 5 5 有2座污水处理厂划归工业污水处理,现不在住建部门监管范围

污水水样检测完成率 5 113个样品,19项检测指标 46组样品,19项检测指标 5 5 部分黑臭水体断面枯竭,无法采样。

质量指标 水厂基本情况调研 5 全区供水69个旗县、20个设市城市,覆盖率大于等于80% 全区供水69个旗县、20个设市城市,覆盖率大于等于80% 5 5

水样采集情况 5 全区供水69个旗县、20个设市城市,覆盖率大于等于90% 全区供水69个旗县、20个设市城市,覆盖率大于等于90% 5 5

水质检测报告合格率 10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5 当年完成 当年完成 5 5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100% 95% 10 9.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水环境 5 改善 达到预期目标 5 3

水质监测水平 5 提高 达到预期目标 5 3

生态效益指标 供排水质量 5 改善 达到预期目标 5 3

居民饮用水安全 5 提供数据支撑 达到预期目标 5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质监测水平 5 提高 达到预期目标 5 4

水质检测能力 5 完善 达到预期目标 5 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公共供水厂满意度 5 ≥80% 达到预期目标 5 4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满意度 5 ≥80% 达到预期目标 5 4

总分 100 100 86.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定项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张宏伟3987919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1.00 71.00 71.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1.00 71.00 71.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发放财政补助在编人员工资薪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发放财政补助在编人员工资薪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工资发放人数 12.5 10人 10人 12.5 12.5

质量指标 年度人员考核合格率 12.5 全部合格 全部合格 12.5 12.5

时效指标 工资按时发放时间 12.5 每月21日发放 每月21日发放 12.5 12.5

成本指标 人均工资标准 12.5 7.1万/年 7.1万/年 12.5 12.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人员工作任务完成 15 有效保证人员工作任务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员工作效率 15 较为有效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补助人员满意度 10 ≥90&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总分 100 9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网络维护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赵国宸6519760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2.00 142.00 142.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42.00 142.00 142.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在本年度内加强厅办公软、硬件和内、外网及视频会议室的线路和设备调试及保养,为厅系统日常办公的信息化、自动化提供保障。加强网络维护,确保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主网站,我中心维护的网站和电子政务大厅不受重大网络攻击,加强网站主页内容发布的审核登记,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做好厅系统的软件支持工作。加强厅办公内、外网及视频会议室的线路和设备调试及保养,为厅系统日常办公的信息化、自动化提供保障。 本年度完成了厅办公软、硬件和内、外网及视频会议室的线路和设备调试及保养,为厅系统日常办公的信息化、自动化提供保障。确保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主网站、内网OA系统和电子政务大厅未受重大网络攻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维护系统数 15 6 6 15 15

质量指标 系统稳定运行天数 15 365 365 15 15

时效指标 维护时效 10 全年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率 10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工作实施 15 符合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5 13.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故障处置时效 15 符合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5 1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系统受益人员满意度 10 ≥85% 达成预期指标 10 7

总分 100 100 92.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数字化城管建设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50.00 450.00 135.00 10 30%

其中:财政拨款 450.00 450.00 135.00 - 3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完成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的建设,部署及培训工作。通过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一方面可汇聚全自治区数字城管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城管执法工作动态和业务数据,监督考核各盟市数字城管运行实效,保障数字城管长效运行,同时实现对城管执法流程、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人员的综合监管。另一方面,通过自治区级平台可直接拓展数字城管未覆盖的市县,降低经济不发达盟市、区县的财政收入,加快全自治区数字城管全覆盖的建设进度。完成工程全部建设目标,达到中共中央,自治区成数字城管全覆盖任务。 本年度完成了自治区级系统的建设和部署工作,但是由于各盟市的子系统是由盟市分别建设的,导致盟市和自治区的数据对接存在一定的问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软件开发模块数量 5 5个 5个 5 5

安全网关设备套数 5 1套 1套 5 5

硬件设施(服务器数量) 5 1套 1套 5 5

质量指标 专业验收 15 通过 达成预期指标 15 15

时效指标 系统建设完成时间 10 2019.6.30前完成一期建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 10 450 45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管理效力 15 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力 达成预期指标 15 12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城市管理机制 15 建成城市管理机制 达成预期指标 15 1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系统受益人员满意度 10 ≥85% 达成预期指标 10 7

总分 100 100 88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住宅产业化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马晓丽6944789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与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8.00 28.00 19 10 67.86% 6.79

其中:财政拨款 28.00 28.00 19 - 67.8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住宅性能认定和居住小区智能化评审工作,2019年完成住宅性能认定项目47个认定总面积304.02万元平方米,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绿色建筑及一体化申报工作。 年度共完成住宅性能认定项目16个,认定面积209.85万平方米。建立了住宅性能认定、康居工程、部品认证、智能小区认定、装配式评价、住宅一次性装修、广厦奖项目及有关建筑房地产项目评价网上申报、公式软件研究、试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性能认定及装配式建筑 20 3 16 20 20

质量指标 评价结果有效率 10 达成预期指标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评审周期 10 提交资料后1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后10个工作日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不超过28万 24.5万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住宅性能认定 20 有效保证人员工作任务完成 有效保证人员工作任务完成 20 18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交建筑业转型升级 10 50% 50% 10 8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职工满意度 10 ≥90% 达成预期指标 10 8

总分 100 90.79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监管项目储备和数据库建设维护等费用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马晓丽6944789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与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00 45.00 30.3 10 67.33% 6.73 

其中:财政拨款 45.00 45.00 30.3 - 67.33%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2019年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数宇分析、软件开发、数据库更新、设备更换,保证数据稳定上传;

目标2:实现公建平台盟市数据中心互联数据稳定。 目标1:完成第四批50栋楼宇在线监测验收工作和内蒙古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平台验收工作;

目标2:编制《2019年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分析报告》,实现了公建平台盟市数据中心互联数据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

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维护网站数量 15 2个 2个 20 20

质量指标 网站正常运行率 15 ≥95% 90% 10 9 厅内数据中心断电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相应时间 10 ≤3小时 ≤3小时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80% 8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传播有效性、提高节能 20 90% 90%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网站更新及浏览量 10 85% 85%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指标 10 ≥90%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95.73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日常运营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张鹤5183533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8.00 58.00 58.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8.00 58.00 58.0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完成办公室办公用品和办公设施采购;

目标2:完成日常工作。 所有工作均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 5 满足日常运营 达成预期目标 5 5

法律问题咨询单位 5 1家 1家 5 5

其他日常运营工作 5 满足日常运营 达成预期目标 5 5

质量指标 办公设备、用品采购是否符合标准 5 办公设备、用品采购符合标准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法律事务咨询能否对日常工作产生正面影响 5 法律事务咨询对日常工作产生正面影响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日常工作效率是否提高 5 有效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率 10 各项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58万 58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环境 15 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环境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局全年持续正常运营 15 全局全年持续正常运营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举报人满意度 10 ≥90% 达到预期目标 10 8

总分 100 100 9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综合执法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俊生6946248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20.00 45.00 19.21 10 42.69% 4.27

其中:财政拨款 220.00 45.00 19.21 - 42.69%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不低于50%,组织或参与执法督查次数3次,完成举报案件受理结案率不低于50%。

目标2: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信息系统。 目标1完成情况: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组织或参与执法督查次数3次,完成举报案件受理结案率64.58%,所有年度目标均按时完成。

目标2完成情况:住建厅将城市管理执法信息系统纳入住建厅统一管理平台,因此此项内容涉及150万不进行考核。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办理行政案件结案率 5 ≥50% 100% 5 5

受理举报案件结案率 5 ≥50% 64.58% 5 5

组织或参与执法督查次数 5 ≥3次 3次 5 5

质量指标 办理案件是否依法合规办理 8 依法合规完成工作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组织或参加执法督查是否对未结案件进行分析 7 组织或参加执法督查并对未结案件进行分析 达成预期指标 7 7

时效指标 受理处理城市管理举报案件的及时性 5 及时受理处理城市管理举报案件 达成预期指标 5 5

完成执法督查任务及时性 5 按时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45万 19.21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执法团队专业素质 7.5 较为有效的提升执法团队的专业素质 达到预期目标 7.5 5.5

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7.5 通过加强管理服务,较为有效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达到预期目标 7.5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是否减少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事件,为建设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15 减少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事件,为建设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举报人满意度 10 ≥90% 达到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1.27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俊生6946248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00 19.00 15.48 10 81.47% 8.15

其中:财政拨款 19.00 19.00 15.48 - 81.47%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完成对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派驻;

目标2:开展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查工作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派驻3名城乡规划督察员;

目标2完成情况:由于职能划转,不进行考核。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15 ≥3名 3名 15 15

质量指标 提升督察员工作规范度 15 较为有效提升督察员工作规范程度 达成预期指标 15 15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性 10 19年内完成计划工作 19年内完成计划工作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19万 15.48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有效促进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15 较为有效促进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15 有效保障城乡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10 ≥85% 达到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3.15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材料监审所检验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剑飞6944972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00 24.00 12.70 10 52.92% 5.29

其中:财政拨款 24.00 24.00 12.70 - 52.92%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目标1:开展全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目标2:开展全区室内装饰设计质量检验工作监督检查,形成调研意见;

目标3:开展全区室内装饰500万元工程复检备案工作;

目标4:开展全区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宣传,丰富信息工作内容;

目标5:做好家庭装饰公益服务指导工作,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服务指导手册》,宣传推广;

目标6:开展各盟市室内装饰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台账检查工作,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

目标7:围绕自治区室内装饰市场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室内装饰业市场管理。 目标1:完成开展全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目标2:完成开展全区室内装饰设计质量检验工作监督检查,形成调研意见;

目标3:完成开展全区室内装饰500万元工程复检备案工作;

目标4:完成开展全区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宣传,丰富信息工作内容;

目标5:完成做好家庭装饰公益服务指导工作,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服务指导手册》,宣传推广;

目标6:完成开展各盟市室内装饰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台账检查工作,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

目标7:完成围绕自治区室内装饰市场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室内装饰业市场管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编制发放相关工作指导手册 5 ≥3000 ≥3000 5 5

盟市室内装饰管理机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实地 5 至少5次 至少5次 5 5

行业相关信息发布 5 ≥70条 ≥70条 5 5

质量指标 室内装饰500万元工程复检备案合格率 5 ≥90% ≥90% 5 5

室内装饰工程市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合格率 5 ≥90% ≥90% 5 5

室内装饰工程市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合格率 5 ≥90% ≥9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 当期完成 当期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支出率 10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 持续减少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提高家庭装饰公益服务指导水平 5 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室内装饰工程空气质量 5 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5 4

室内装饰危险化学品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 5 减少 达成预期指标 5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室内装饰设计质量水平 5 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5 4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 5 提高 达成预期指标 5 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企业满意度 5 ≥85%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服务收益群体满意度 5 ≥85%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总分 100 100 91.29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专项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张少峰4914858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00 16.00 14.65 10 91.56%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00 16.00 14.65 - 91.5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通过宣传和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革新、推广散装水泥技术革新,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研究、生产、设计、施工、应用,鼓励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新型建筑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比例。 举办培训3次,通过举办培训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革新,推广散装水泥技术革新,提高新型建筑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比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举办培训次数 7.5 ≥3次 3次 7.5 7.5

举行会议次数和时长达标情况 7.5 举办会议次数和会议时长均达标 达成预期指标 7.5 7.5

质量指标 参与培训人员签到率是否≥90%,是否达到培训目的 8 通过举办培训达到提升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革新,推广散装水泥技术革新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出差人员补助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7 出差人员补助达标 达成预期指标 7 7

时效指标 举办培训和会议的及时性 10 及时举办培训和组织会议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 不超过16万 14.65万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会议与培训,新墙体材料生产比例是否得到提升 7.5 通过会议与培训,提升新墙体材料生产比例 达到预期目标 7.5 6

通过会议与培训,散装水泥使用率是否得到提高 7.5 通过会议与培训,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 达到预期目标 7.5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经费的实施是否会对环境、资源带来可持续影响 15 项目的实施减少工业固废、节约资源 达到预期目标 15 13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0% 达到预期目标 10 9

总分 100 100 94

注: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项三级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合理确定得分。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90万元,比2018年增加33.13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由于开展业务导致2019年比去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会议费和委托业务费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55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7.80万元,比2018年增加1,298.34万元,增长236.30%,主要原因是: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将其纳入各预算单位日常,做到应采尽采导致今年比去年有所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0万元,比2018年减少130.04万元,降低95.80%,主要原因是:各单位相应采购工程需求量减少,相应政府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9.11万元,比2018年增加750.46万元,增长38.50%,主要原因是: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将其纳入各预算单位日常,做到应采尽采导致今年比去年有所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厅领导赴工地进行督导和检查工作;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交换机要文件和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保障突发应急事件;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用车;其他用车30辆,主要是用于公务(厅本级5辆、节能中心5辆、信息中心1辆、代建局2辆、散装水泥1辆)、检测专用车(检测中心4辆、供排水监测中心10辆)和其他(散装水泥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其中:水文中心供排水水质监测设备7台(套),检测中心用于检测的主粱副梁1台(套),主要是网络设备和特殊专业设备,比2018年减少2.00台(套),主要原因是厅本级上传决算数据时数据遗漏厅本级房地产网络设备2台(套),实际同2018年相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其中:厅本级房地产网络设备1台(套),供排水监测中心供排水水质监测设备7台(套)。主要是网络设备和特殊专业设备,同2018年相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梓    联系电话:0471-6944692、6945584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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