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为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经信科电字〔2018〕28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0年(第19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
各盟市工信局依据《办法》的规定,做好对申请认定企业的遴选、推荐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对企业诚信度进行确认。
二、材料编制
各申请认定企业要严格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申请认定材料(双面打印,编页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并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排版顺序编写。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盟市工信局将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后,于2020年8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震宇 闫勇勇
联系电话:(0471)6965385 18947170782
邮 箱:nmggxtkjdzc@126.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办公楼1804室
邮政编码:010098
附件:1.《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
2020年7月31日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