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能源局,各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企业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协调解决能源企业在复工复产、防护物资、生产要素、医疗救护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能源企业职工保护、关心、关爱工作,全力保障能源企业职工安全、防疫安全、生产安全。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企业职
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0〕15号)
2020年2月28日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企业职工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