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
(一)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编码:0100013003)
(二)麻黄、甘草收购许可证核发(事项编码:0100015000)
二、行政处罚
(一)对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拒不改正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38000)
(二)对被监察、监测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39000)
(三)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0000)
(四)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1000)
(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2000)
(六)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3000)
(七)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4000)
(八)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内容不合理、内容不实或未依法报送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5000)
(九)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6000)
(十)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违法招标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7000)
(十一)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质证书,或者无资格、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以及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的处罚 (事项编码:0200048000)
(十二)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渎职失职行为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49000)
(十三)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违法组织评标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50000)
(十四)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违法处置招标资料的处罚 (事项编码:0200051000)
(十五)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事项编码:0200052000)
(十六)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事项编码:0200053000)
(十七)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违法限制或排斥投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事项编码:0200054000)
(十八)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违法透露有关招标投标信息的处罚 (事项编码:0200055000)
(十九)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56000)
(二十)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57000)
(二十一)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违法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58000)
(二十二)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受贿,透露与评标有关信息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59000)
(二十三)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60000)
(二十四)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61000)
(二十五)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中标人违法订立合同或者协议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62000)
(二十六)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行为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75000)
(二十七)对违规使用包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为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76000)
(二十八)对设计、建设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转让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77000)
(二十九)对工业企业用能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能源数据弄虚作假的处罚(事项编码:0200079000)
三、行政强制(无)
四、行政征收征用(无)
本目录清单将依据权责清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法规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其他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