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成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升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78 号)规定,已明确了盟市级工业园区升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需要具备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我们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盟市级工业园区申报设立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建议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按照升级条件和要求,加快推动园区经济发展,待符合升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条件可按程序申请升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
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政发〔2018〕42号)精神,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集聚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重点以实施产业科技创新、绿色制造、工业园区振兴等为抓手,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提出了支持全区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30余条政策。我们按照实施方案,从2018年开始已对扎赉特旗绰尔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资金支持,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园区承载能力,推动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5月7日
签发人:李仲开
答复人:马卓裕
联系电话:0471-4825272
代表委员沟通情况登记表
建议提案编号 | 办理处室 | 联系代表 | 沟通 类型 | 沟通详细情况 | 沟通时间 | 附件 |
人大建议316号 | 工业园区处 | 朴成奎 代表 | 电话 沟通 | 朴成奎代表在充分了解办理情况后,对办理答复表示同意和认可。 | 2020年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