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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鄂尔多斯杭锦旗西北沟110kV变电站扩建1号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6/9 12:10:00 人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你局报送的《鄂尔多斯杭锦旗西北沟110kV变电站扩建1号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西北沟110kV变电站位于鄂尔多斯市独贵塔拉工业园南项目区(锦泰工业园)内,本期扩建1×50MVA主变。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运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对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油、废蓄电池等应全部回收,如不能全部回收,必须单独存放,集中送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置。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规模建设应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执行。确因特殊原因产生重大调整的,应重新确认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补充环评并上报我厅。

三、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厅委托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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