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关于在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县市和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 ,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57102931@qq.com。
3.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82463633
附件: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实施办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