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8日上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张树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事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各级政府科学全面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会议就做好“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要按照《“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好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监测处与土壤处牵头加强组织协调,水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做好技术支持。
二是加强沟通联络,做好资料收集。由监测处牵头,与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对接,收集“十三五”考核点位评估及“十四五”点位布设基础资料,商讨数据共享事宜;与自治区污普办对接,收集工业园区基础信息。水处和环科院配合提供“十三五”地下水考核点位评估资料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相关信息。
三是认真研究,做好管理需求分析。土壤处牵头,与各盟市生态环境局对接,确定考核点位布设要求,以满足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需要。
四是强化支持保障。土壤处、监测处根据管理需求,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入库资金申请;由地质环境监测院调至我厅工作的相关技术人员为此次“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
五是提升地下水环境数据电子信息化应用水平。监控中心负责建立地下水环境信息库,将地下水环境信息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
参会人员:水生态环境处李芳,土壤生态环境处刘晓波、刘丽丛,生态环境监测处沙日娜、孙梦君、关塔拉,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田永莉、苏金华、刘涛、闫丽娟,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路全忠,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樊庆云、李瑞强。